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2日,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井东路以南、铜精山大道以东、长龙山大道以西地块,占地面积约100亩,计划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65亩,总建筑面积约30000m2,其中智能化车间约22000m2,智能化仓库约5000m2,技术中心约3000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栋厂房、1栋办公研发楼等及配套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智能喷涂线、智能装配线、数字化检测系统等研发、生产、检测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年产35万台(套)高端流体控制设备及配套服务的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6月,项目通过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备案,项目编码:2112-340704-04-01-390109;
2022年6月,委托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6月23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铜环铜审[2022]8号)予以审批,同意项目建设;
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调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为21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6万元,占比0.9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评阶段共设置5个废气排气筒,分别是打磨粉尘排气筒DA001,抛丸粉尘排气筒DA002,喷塑废气排气筒DA003,烘道废气排气筒DA004及热洁炉废气排气筒DA005。
因抛丸设备采购过程中,1台抛丸机因生产厂家配套1个排气筒,故新增1个排气筒;原环评要求喷塑废气收集后经初级滤芯+精密滤芯过滤后接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初级滤芯+精密滤芯过滤处理后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环保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环评要求。
除上述排气筒数量存在变动情况外,产能、原辅材料等均未变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新增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项目的变动在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因此,本次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烘道固化工序产生的烘道废气(包括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热洁炉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
(1)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区设置独立的密闭区域,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其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2套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抛丸粉尘
项目抛丸工序在密闭的抛丸机内进行,其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配套的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DA002和DA006分别排放。
(3)喷塑废气
项目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初级滤芯+精密滤芯过滤处理后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烘道废气(包括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在工件固化炉和加热炉进出口处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同时在烘道内部设收集管道对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烘干固化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热洁炉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热洁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产废水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及设备保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对设备采取一系列减振、隔声等处理措施,再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收集的塑粉、废包装材料。其中:收集的塑粉全部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危废
危废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及含油手套及抹布。含油手套及抹布产生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他危废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库,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新建危废库一间,建筑面积为20m2,位于生产车间东北侧。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10月24日-10月25日安徽省创怡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本项目开展了验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打磨、抛丸工序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标准;喷塑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烘道废气和热洁炉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及石油类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达到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收集的塑粉、废包装材料。其中:收集的塑粉全部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废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及含油手套及抹布。含油手套及抹布产生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他危废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库,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新建危废库一间,建筑面积为20m2,位于生产车间东北侧。
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五)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得出项目正常运营后,颗粒物和VOCs排放量分别为0.657t/a、0.201t/a。根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可知,项目正常运营后,颗粒物和VOCs满足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量≤0.895吨/年;VOCs排放量≤0.213吨/年。)
五、环境管理
(1)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首次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40700592670664E002W。
(2)2023年5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陵市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705-2023-004-L。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建议
1.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确保环保措施的落实并持续改进,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做好项目自行监测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03日—2023年1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